S-GK-011关于依据新版认证标准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转换致客户的通知
关于依据新版认证标准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管理
体系认证转换致客户的通知
尊敬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客户: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IEC 20000-1:2018标准,已于2018年9月30日发布并实施。依据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2015年第30号)和国家认可委《关于认证标准由ISO/IEC 20000-1:2011转换为ISO 20000-1:2018的认可转换说明》( CNAS-EC-056:2018)的文件要求,为做好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ITSMS)认证客户依据新版认证标准的认证和换版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ITSMS依据新版认证标准的认证实施,包括依据新版认证标准新申请的认证,以及持有旧版认证证书客户的认证转换。
注1:本通知中的新版认证标准,在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前,指新版国际标准(ISO/IEC 20000-1:2018);在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后,指新版国际标准和新版国家标准;旧版认证标准指ISO/IEC 20000-1:2011。
注2:本通知中的认证标准换版指新版认证标准代替旧版认证标准。
注3:本通知中的新版认证证书指依据新版认证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旧版认证证书指依据旧版认证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
二、时间安排
1.自本通知发布实施之日起,CQM接受客户依据新版认证标准的认证申请或认证转换申请。
2.初次认证和再认证客户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客户可自愿选择按照旧版认证标准或者新版认证标准申请ITSMS认证(自2018年9月30日起,依据ISO/IEC 20000-1:2011标准颁发的初审、再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同时注明“依据ISO/IEC 20000-1:2011标准的认证证书自2021年9月30日起失效”,在证书有效期内,通过了依据新版认证标准转版审核的客户,将在原证书生效日期的基础上换发有效期至三年的认证证书);
(2)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接受依据旧版认证标准的ITSMS认证申请;自2020年3月31日起,不再实施依据旧版认证标准的ITSMS初审和再认证审核。
3.已获得ITSMS旧版认证证书的客户
(1)已按旧版认证标准颁发的ITSMS认证证书,应在2021年9月29日前按新版认证标准转换完毕;
(2)自2020年9月30日起,不再实施依据旧版认证标准的监督审核;
(3)自2021年9月30日起,未完成转换的旧ITSMS认证证书将自动失效。
三、工作安排
1.已获证客户的认证转换流程
方圆集团的既有获证客户,可结合监督、再认证审核进行认证转换。当客户需要时,也可通过专项审核方式进行认证转换。
3. 转换审核费用
对结合监督(含专项现场审核)或再认证审核进行转换的,根据增加的审核人日收取费用。
4. 转换准备
既有获证客户应对本单位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的认证/转换工作进行策划、准备、实施,识别新版标准中的新增、变化内容对其管理体系的影响,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必要的评审、修订,并对其管理体系进行调整,确保符合新版标准的要求。
既有获证客户申请认证转换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开展新版认证标准培训及内审员转换培训;
(2)识别新版认证标准与旧版认证标准要求的不同,对管理体系进行必要调整并予实施;
(3)按新版认证标准实施内审和管理评审。
5. 申请
(1) 依据新版认证标准申请初次认证/再认证的客户
客户应按《方圆标志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资料。
(2) 已获得方圆集团ITSMS旧版认证证书的客户,当结合监督审核或专项审核实施认证转换时,客户需提交如下认证转换申请材料:
a.填报《依据新版认证标准认证转换申请表》(见附件)提出书面转换申请。
b.提交新版管理体系文件。
6. 转换审核
除例行审核要求外,针对转换审核,将:
a)在新版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前,按新版国际标准实施认证,审核准则为ISO/IEC 20000-1:2018;在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审核准则为新版国家标准。
b)实施文件审核。
c)应关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绩效,确认客户是否符合新版标准要求。
对达不到新版认证标准要求的客户,提出整改要求,并确保验证合格。
7. 认证证书
(1)经现场审核确认客户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已符合新版认证标准要求,经认证决定后,对满足要求的客户颁发/换发认证证书。
(2)自2018年9月30日起,依据ISO/IEC 20000-1:2011标准颁发的初审、再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同时注明“依据ISO/IEC 20000-1:2011标准的认证证书自2021年9月30日起失效”;在证书有效期内,通过了依据新版认证标准转版审核的客户,将在原证书生效日期的基础上换发有效期至三年的认证证书。
(3)方圆集团通过新版标准认可转换之前,颁发的新版认证证书不带认可标识。
(4) 颁发新版认证证书的同时,旧版认证证书作废。
8. 关于新版国际标准与新版国家标准衔接的特殊说明
(1)在新版国际标准发布后至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的期间内,CQM只接受依据新版国际标准的认证申请及认证转换申请;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方可接受依据新版国家标准的认证申请及认证转换申请。
(2)依据新版国际标准颁发的认证证书,在新版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后,应依据新版国家标准对认证过程进行复核,确保在整个认证过程中对新版国家标准要求理解实施准确到位,对符合新版国家标准要求的,在最近一次监督/再认证后换发认证依据标准为新版国家标准的认证证书;对不符合新版国家标准要求的,将做出暂停或撤销处理。
附件:依据新版认证标准ITSMS认证转换申请表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依据新版认证标准认证转换申请表
以下由认证客户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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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客户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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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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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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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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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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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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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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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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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认证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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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证书有效期起止日期 |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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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版认证标准管理体系调整与实施情况 |
1.再认证已提交《方圆标志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要求的资料/监督审核已按要求提交新版管理体系文件: □ 是 □ 否 2.管理体系是否已按新版标准要求实施: □ 是 □ 否 3.是否已按新版标准实施内审和管理评审: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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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方式选择 |
□ 结合监督或再认证审核进行转换 监督或再认证审核预计日期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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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客户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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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证客户加盖公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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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CQM申请评审人员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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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转换申请 |
□ 接受 □ 不接受(原因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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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审核方案策划的特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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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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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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