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N-12-011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方案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2019-10-13 阅读次数:

 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方案

1适用范围

本认证方案适用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QM)实施健康、安全与环境(以下简称:HSE)管理体系认证,满足第三方认证制度要求,作为提供认证服务的规范。必要时,在认证合同中补充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方案作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方案》的补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方案》中对EMSOHSMS通用要求对本方案同样适用。

本认证方案在认证双方签订合同时予以确认和采用。

 

2认证模式

CQM首先对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进行初次审核,经过评定,确认是否批准认证;通过认证之后,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对获证客户的管理体系进行监督,确认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3认证依据

(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HSSE 管理体系(要求)(中石化HSE适用)

(2)Q/SY1002.1-2013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第1部分:规范(中石油HSE

适用)

3)SY/T 6276-2014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中华人民共和

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上述标准更新时,使用更新版本。

 

4 认证过程流程图

 

 

 

                                          

 

 

 

 

 

 

 

 

 

 

 

 

 

 

5认证申请的基本条件

a) 认证申请方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

b) 受审核方可以是申请认证方,也可以是申请认证方的一部分或是其下属单位,  

但该部分或下属单位必须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能够按照HSE管理体系的要求独立运行;

c) 申请认证范围应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

d) 受审核方按照2.2 建立了文件化的HSE管理体系,现场认证前已正式运行了3

个月,已完成了内审和管理评审;

e) 受审核方承诺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有关HSE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

他要求;

f)  受审核方应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承诺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与

认证有关的相关法律责任;

g) 受审核方应承诺获得方圆HSE管理体系认证后,按规定使用证书和标志,按合

同支付认证费用,按规定接受监督。

 

6认证申请

认证申请方应使用方圆集团公司制定的统一认证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全面填写有关信息。

应提供如下资料:

a) 、安、能、消、职评报告、批复;三同时验收批复等文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全部资质证书

b) 淘汰落后设备、工艺合规证据;(设计输入法规的合规性、淘汰计划等);

c) 污染物总量控制;

d) 特征污染物控制持续优化;

e) 国家推广的重点污染治理及节能减排技术利用情况及效果;

f) 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认证、登记、备案、控制、应急管理等;

g) 甲乙类火灾风险控制对策及绩效;

h) 与重大危险源、甲乙类火灾风险控制有关的相关方承包的项目管理及控制;

i)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日常、周期控制及监测;

j) 隐患治理绩效;

k) 重大技术改造动态信息(过去完成、现在进行、将来计划);

l) 职业病防治及绩效认证;

m) 不可接受风险或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的认证准则及控制绩效等;

n) 消防、报警、防爆、接地等设备及监测设备有效性确认或校验制度;

o) 与重大危险源、甲乙类火灾风险控制有关的特种设备管理及认证;

p) 其他资料同EMS、OHSMS管理体系。

依据认证申请方的需求、受审核方及其管理体系的信息、人力资源等对认证申请方的申请进行评审,签订合同。

7 认证实施

7.1认证准则

双方确认的认证依据见3。

认证准则还包括受认证方所适用的方针、程序、HSE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受认证方HSE管理体系文件、合同要求或其它要求。

7.2 认证实施

7.2.1初次审核

初次认证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

7.2.1.1第一阶段审核

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确定受审核方是否已按3要求建立及运作了HSE管理体系,是否为二阶段审核做好了准备,现场进一步确认拟认证范围的合理性,确定第二阶段审核的关注点。

第一阶段审核包括文件评审和现场审核:

a) 了解受审核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收集关于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范围、过程和场所的必要信息,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遵守情况及相关的风险,内审、管理评审等;

b) 审查客户理解和实施标准要求的情况,特别是对管理体系的风险、目标、绩效或重要因素(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过程和运行的全面策划情况进行确认。

将第一阶段审核发现形成文件,并告知受审核方,包括任何引起关注的、在第二阶段审核中可能被判定为不符合的问题。

7.2.1.2第二阶段审核

第二阶段审核的目的是认证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实施情况,审核组通过收集客观证据,综合认证受审核方HSE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认证准则,运行是否有效。

方圆集团公司在确定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的间隔时间时,需考虑客户解决第一阶段审核中识别的任何需关注问题所需的时间。方圆集团公司也可能需要调整第二阶段审核的安排。

第二阶段审核应覆盖受认证方HSE管理体系拟认证范围内的所有部门、活动、产品和服务,覆盖HSE管理体系标准的所有条款。特别是法律法规的符合性、HSE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HSE管理手段与工具的使用情况HSE运行效果及所取得的绩效等。

HSE认证要具体关注:

a) 六特(人员—管理加作业人员、设备、环境、作业、劳保用品等)一危(危险化学品)一重大(重大危险源);

b) 甲乙类火险区域及活动(甲乙类火险: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c) a)、b)有关的相关方活动如:外包的大修或新改扩工程建设管理等;

d) 隐患治理绩效;

e) 防爆管理;

f) 电仪安全(电气预防、静电导通、可燃及有毒报警等管理);

g) 六新技术利用;

h) 总量控制;末端治理;

i) 能资源有效高效利用等。

7.2.1.3现场审核活动实施

审核组在现场认证前与受认证方沟通,确认审核安排,说明首末次会议议程。

审核组按照审核计划中日程安排实施审核,通过查阅受审核方的文件和记录、与活动/产品/服务的岗位人员面谈/座谈、观察产品/服务形成过程和活动等适当方法,抽样收集并验证有关的信息,形成审核发现,确认不符合情况。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组及时与受审核方沟通,通报审核进程,确认审核证据,解决分歧。当审核发现表明不能达到审核目的时,应说明理由,商定后续措施。如果需要改变认证目的和范围或终止审核时,应经双方同意后实施。

审核组长在现场审核结束前,与受审核方沟通现场审核的信息,请受审核方对不符合报告进行确认,并商定对不符合的后续措施的安排,确认审核结论,编制审核报告并于现场审核结束前或结束后按照商定的时间提交受审核方。

对于与EMSOHSMS一同进行的HSE认证项目,审核报告使用现行有效的EMSOHSMS审核报告;对于单独进行HSE认证的项目使用HSE审核报告。

审核报告属方圆集团公司所有,审核组成员和所有报告接受者应妥善保管并保持其机密性,法律要求除外。

7.2.1.4初次审核的结论

审核组应对在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审核中收集的所有信息和证据进行分析,以评审审核发现并就认证结论达成一致。

注:HSE应融在EMS和OHSMS中一起认证,并强调集成,强调和企业实际更好地融合以求持久地价值和有效性。

7.2.2 监督活动

7.2.2.1监督审核的频次

在证书有效期内,须对获证组织实施监督审核,监督审核应至少每个日历年(应进行再认证的年份除外)进行一次。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应在认证决定日期起12个月内进行。重点关注变化情况。

若发生下述情况将安排特殊审核或与获证组织商定提前安排监督审核:

a) 获证组织对HSE管理体系进行了重大更改或发生影响HSE绩效的重大事故时

b) 有足够信息表明获证组织发生了组织机构、生产条件、产品变更等影响到其认证基础的更改;

c) 获证组织的HSE影响出现严重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未得到处理时;

d) 其他需要考虑的情况。

7.2.2.2 获证后监督审核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审核的内容至少包括对以下方面的审查:

a) 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b) 对上次审核中确定的不符合采取的措施;

c) 投诉的处理;

d) HSE管理体系在实现目标方面的有效性;

e) 为持续改进而策划的活动的进展;

f) 持续的运作控制;

g) 绩效

h) 任何情况的变更(如机构、职责、文件、区域、活动、产品、服务等)以及变更对体系运行符合性和有效性的影响

i) 证书的使用和(或)任何其他对认证资格的引用。

获证组织应保存全部投诉记录,需要时提供认证机构。

方圆集团公司根据以上信息对获证组织HSE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7.2.3 再认证

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获证组织在证书有效期满前至少三个月,提出再认证申请。再认证的目的是验证作为一个整体的组织HSE管理体系全面的持续符合性和有效性,以及认证范围的持续相关性和适宜性。

认证至少应确保:

a) 整个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包括内部和外部情况变更后其体系整体上的有效性),以及认证范围的持续相关性和适宜性;

b) 经证实的管理体系的改进;

c) 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促进了组织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d) 再认证不符合关闭应在原证书有效期前完成。

在对获证组织常监督中,发现获证组织的出现严重影响HSE管理体系运作和活动、产品和服务有重大变更时,或对获证组织的投诉分析和其他信息表明获证组织不再满足认证要求时,将安排特殊审核或与获证组织商定提前安排再认证

当管理体系、获证组织或管理体系的运作环境(如法律的变更)有重大变更时,再认证活动可能需要有第一阶段审核。

 

8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和撤消的条件和程序

8.1 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8.1.1 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

a) 评审申请方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b) 受审核方建立和实施的HSE管理体系符合2.2要求

c) 审核组提出了推荐认证注册的认证结论;

d) 受审核方申请的认证范围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

e) 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要求时,受审核方申请认证范围内的组织单元、产品、服务及其过程和活动已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f) 审核证据表明受审核方管理评审和内部审核的安排已实施、有效且得到保持,并已进行了一次覆盖HSE管理体系所有要求的完整内部审核;

g) 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在规定期限内已经采取纠正/纠正措施或制定了纠正/纠正措施计划;

h) 认证申请方已与方圆集团公司签署认证合同,承诺始终遵守认证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认证合同规定缴纳认证费用。

对于以下不符合,方圆集团公司将评审、接受并证实了纠正和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后方可批准认证:

a) 未能满足管理体系标准的一项或多项要求;

b) 使相关方对受审核方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情况。

对于任何其他不符合,方圆集团公司将评审并接受了受审核方采取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的计划方可批准认证。

8.1.2 批准认证的程序

批准认证的程序为:

a) 满足8.1.1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经方圆集团公司审定,认为认证申请方在认证范围内已满足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同意批准认证、签发认证证书;

b) 方圆集团公司向认证申请方颁发认证证书。

8.2 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8.2.1 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

a) 获证组织的法律地位、资质持续符合国家的最新要求,并且认证范围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

b) 获证组织的HSE管理体系持续符合2.2要求;

c) 获证组织持续遵守认证有关的规定,包括变更的规定;

d) 获证组织HSE管理体系覆盖区域的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e) 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内的组织单元、产品、服务及其过程和活动持续满足适用的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发生不满足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f) 获证组织于获证期间在认证范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

g) 获证组织在获证期间未发生误用认证证书,如有发生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并将误用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少程度;

h) 获证组织对顾客或相关方的重大投诉和关切能及时有效地处理;

i) 管理评审、内审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j) 按时接受监督审核;

k) 获证组织能按照方圆集团公司要求向方圆集团公司通报HSE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变更等信息;

l) 获证组织履行与方圆集团公司签署认证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按照认证合同规定缴纳认证费用。

8.2.2 保持认证资格的程序

a)  满足8.2.1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监督审核后经方圆集团公司审核组长确认后,认为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内能持续满足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同意保持认证资格,颁发确认证书;  

b) 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如有认证要求变更,获证组织接受认证要求变更,并经方圆集团公司验证在认证范围内管理体系满足变更的要求

8.3 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

8.3.1 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

a) 获证组织保持认证资格有效。

b) 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要求时,获证组织在扩大认证范围内具有规定的资质;

c) 获证组织申请扩大认证范围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

d) 获证组织的HSE管理体系覆盖申请扩大的认证范围,并符合2.2要求;

e) 国家或地方或行业有要求时,获证组织在申请扩大认证范围内的组织单元、产品、服务及其过程和活动已满足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f) 获证组织按照规定缴纳补充认证费用。

8.3.2扩大认证范围的程序

a) 获证组织向方圆集团公司正式提交扩大认证范围的申请和相关附件;

b) 满足8.3.1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经方圆集团公司审核、审定,认为获证组织在申请扩大认证范围内已满足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同意批准扩大认证范围,签署换发认证证书或附件,收回原认证证书,但认证证书的注册号和有效期保持不变。

8.4 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

8.4.1 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

a) 获证组织的认证范围内部分产品/服务范围、区域等不再继续符合认证标准/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附加要求;

b) 获证组织不愿再继续保持认证范围内的部分产品服务范围、区域等认证资格。

8.4.2 缩小认证范围的程序

a) 获证组织向方圆集团公司正式提交缩小认证范围的申请;或方圆集团公司审核管理部门提出缩小获证组织认证范围的建议,并提供理由和证据;或方圆集团公司的审定意见也可作为认证范围缩小的信息来源和理由,此时应取得获证组织的同意;

b) 经方圆集团公司审定,认为获证组织在申请缩小认证范围不会对仍保持的认证范围产生影响,同意批准缩小认证范围,收回原认证证书,总经理签署换发认证证书或附件,但认证证书的注册号和有效期保持不变;

c) 需要时,获证组织与方圆集团公司修订认证合同。

8.5 变更认证信息的条件和程序

8.5.1变更认证信息的条件和分类

8.5.1.1变更认证信息的条件

在认证证书有效内,获证客户因信息发生变更,导致与认证证书信息不一致时,应予以更新。

8.5.1.2变更认证信息的分类:

a) 获证客户名称、住所变更;

b) 认证地址变更;

c) 地名、邮编变更;

d) 企业人数变更,证书编号变更;

e) 证书范围中的产品、服务、活动的变更。

8.5.2变更认证信息的程序

8.5.2.1认证信息的变更需提交的资料

8.5.2.1.1获证客户名称、住所变更应提交的资料

a) 获证客户书面变更申请;

b) 获证客户是企业的,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核准证明及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性质的获证客户提供允许其设立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

c) 对于因改制、企业重组引起的名称变更,获证客户不能获得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时,应提交组织以原名称和现名称名义的更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和原名称注销证明;并需因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接受CQM的一次监督审核和审定

d) 有行政许可、资质等要求的获证客户,还应提供按新名称变更后的有关文件。

8.5.2.1.2认证地址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a) 获证客户书面变更申请;

b) 有行政许可、资质等要求的获证客户,还应提供按新地址变更后的法规要求的有关文件(必要时,包括环评、环保验收,安评、安全验收等证据材料)。

8.5.2.1.3 地名、邮编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a) 获证客户书面变更申请

b) 当地政府的相关证明;

c) 对有行政许可、资质等要求的获证客户,还应提供按新地址变更后的有关文件。

8.5.2.1.4企业增加人数,证书编号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获证客户提出企业增加人数时,需提交变更企业人数和证书编号的书面申请。

8.5.2.1.5 证书范围中的产品、服务、活动的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

a) 获证客户书面变更申请

a) 对有行政许可、资质等要求的认证范围,还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

8.5.2.2 认证信息变更的办理流程

a) 获证客户根据6.6.1要求向CQM正式提交满足6.6.2.1要求的申请和相关文件资料;

b) 需要时,获证客户应接受CQM的审核;

c) CQM审定,认为获证客户满足认证信息变更的条件,同意批准认证信息变更;

d)CQM收回原认证证书,换发认证证书或附件,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保持不变。

8.6 暂停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8.6.1 暂停认证资格的条件

a) 获证组织的法律地位、资质不再符合国家的最新要求,或认证范围已不在现行有效的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但仍有可能在短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

b) 获证组织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监督审核的;

c) 获证组织在监督审中发现的不合格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采取纠正/纠正措施或措施无效的;

d) 获证组织的HSE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标准/规范性文件要求的;

e) 获证组织未按照认证要求的变更作出相应调整,或调整不满足变更要求的;

f) 获证组织于获证期间在认证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尚未查明原因和采取补救措施的;

g) 获证组织在获证期间发生误用认证证书,尚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以将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少程度的;

h) 获证组织对顾客或相关方的重大投诉未有效地处理的;

i) 获证组织未履行与方圆集团公司签署认证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对保持认证资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或未按照认证合同规定缴纳认证费用的;

j) 获证组织与方圆集团公司双方同意在一定时间内暂停全部或部分认证范围的认证资格的情况;

k) 其他需要暂停认证资格的。

8.6.2 暂停认证资格的程序

a) 方圆集团公司认证管理部门提出对获证组织暂停全部或部分认证范围内认证资格的建议,并提供理由和证据;

b) 必要时,方圆集团公司审核管理部门与获证组织沟通,核实证据;

c) 经方圆集团公司审定,认为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内全部或部分不再持续满足认证要求,但仍然有可能在短期内采取纠正措施的,同意批准暂停全部或部分认证范围的认证资格,并确定暂停期限,最长暂停期限为六个月。

8.7 恢复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8.7.1 恢复认证资格的条件

组织已针对暂停认证资格的原因采取了有效的纠正措施,产生原因已经消除,恢复符合相关的认证要求,同时已证实在暂停期内没有使用引用认证资格,如广告宣传和使用标志。

8.7.2 恢复认证资格的程序

a) 在确定的认证资格暂停限期结束前,根据暂停原因,组织在规定期限内向方圆集团公司认证管理部门提出恢复认证资格的申请,并附相关纠正措施和有效性验证材料;

b) 经方圆集团公司审定,确认组织在暂停认证资格的认证范围内已恢复符合相关的认证要求,作出同意恢复认证资格的审定结论

8.8 撤消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8.8.1 撤消认证资格的条件

a) 获证组织的法律地位、资质不再符合国家的最新要求,或认证范围已不在现行有效的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并在短期内无法符合规定要求的;

b) 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内的HSE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更,未向方圆集团公司通报,并在短期内无法满足认证要求的;

c) 获证组织体制变更后原HSE管理体系已不再适宜的;

d) 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内的组织单元、产品、服务及其过程和活动严重不能满足适用的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短期内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无效的;

e) 获证组织于获证期间在认证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

f) 获证组织在获证期间发生大量误用认证证书,并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纠正和纠正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

g) 获证组织对顾客或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不做处理的;

h) 获证组织单方面宣布不履行与方圆集团公司签署认证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的,或拖缴认证费用,并催缴无效的;

i) 获证组织因换发新政而撤销旧证书的;

j) 获证组织转让认证证书的;

k) 获证组织被暂停认证资格后,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或未申请恢复认证资格的;

l) 获证组织自愿申请撤销认证资格的;

m) 其他需要撤销认证资格的情况。

8.8.2 撤消认证资格的程序

a) 经方圆集团公司核实与审定,确认组织在认证范围内的管理体系不再满足认证要求,作出同意撤销认证资格的审定结论;

b) 方圆集团公司收回认证证书,通知组织不得再使用认证证书。

 

9认证证书管理

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如获证组织要求继续使用认证证书,应在证书有效期内接受认证

 

10信息通报

获证组织应建立向方圆集团公司通报最新信息的程序,并及时通报顾客的重大投诉、强制性HSE审计的结果及组织变更的各种信息等。

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法律地位、经营状况、组织状态或所有权;组织和管理层(如关键的管理、决策或技术人员);联系地址和场所;获证管理体系覆盖的运作范围;HSE管理体系和重要过程的重大变更。

 

11 认证要求变更

认证要求变更时,方圆集团公司及时将认证要求变更的文件发给所有相关的获证组织。

方圆集团公司根据认证要求变更的性质和内容,采取适当方式对获证组织实施变更后的认证要求有效性的验证,如文件审查、现场补充审核。

方圆集团公司最终根据以上步骤确认认证要求变更后获证组织的证书有效性。

 

12 保密

方圆集团公司承诺为认证客户保密(提前告知认证客户的需公开信息除外)。对认证客户的保密信息如需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时,应将拟提供的信息提前通知认证客户(法律限制除外)。

如有证据表明,方圆集团公司因对于接触到受审核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应泄露给第三者(法律规定除外)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申诉/投诉、争议及处理

CQM或审核人员违反国家认证法律、法规、认可机构有关规定、缺乏公正性及对认证的评价结果等有异议时,可以向CQM提出申诉、投诉。

CQM将在30日内答复处理情况。

CQM申诉/投诉和争议的处理有异议时可向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申诉/投诉。

 

14 费用

实施本方案的费用,按CQM《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管理规则》执行。

15 公告

对获得认证、暂停、恢复或撤销的认证客户,在CQM网站上公布。

 

16 附则

本方案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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